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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将有新政策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

时间:2009-04-03 12:13:48  来源:市劳动与保障局  作者:

        就业是民生之本。深圳市委、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,始终将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。2003年至2008年,全市共促进17万名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,登记失业率一直保持在3%以内,全市年末登记失业率依次为2.61%、2.49%、2.37%、2.31%、2.29%和2.30%。在面对金融危机冲击的的形势下,我市出台《关于做好就业工作的意见》(深府[2009]26号),对我市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局势和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,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。现就深府26号文的主要精神重点介绍如下。

该意见中提及大学生创业的如下(具体政策措施将于近期出台,请关注南方大学生创业网)

1、税费优惠政策。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,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。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、残疾人以及高校毕业生免除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。

2、职业介绍补贴政策。失业人员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中介机构推荐就业,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中介机构职业介绍补贴。

3、职业培训补贴政策。本市户籍在职职工、来深建设者、失业人员和毕业2年内未能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的,可按规定享受技能培训补贴、岗位适应性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等相关补贴。

4、青年见习政策。对30周岁以下的失业人员和新成长劳动力,可按规定享受见习培训,见习期间每月按8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。

5、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。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扶持重点对象,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的,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、收费减免、创业资助、场租补贴、社保补贴、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。

6、深圳要打造国家级创业型城市,在鼓励创业方面的重大举措

(1)建立政策体系。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,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,综合运用产业政策、税费政策、金融政策、财政政策和劳动保障政策等促进创业。

(2)完善服务体系。发展创业孵化基地、示范基地、培训基地、实训基地和见习基地;推行院校创业培训、公共创业培训、社会创业培训和网上创业培训;在公共服务、社会化服务上实现创业服务全覆盖;扶持一批创业典型;开展创建创业社区活动的试点工作。

(3)创新促进创业工作机制。建立市、区、街道和社区创业服务体系。建立促进创业工作的部门联动机制。

深圳市促进就业政策新闻发布会

http://www.sz12333.gov.cn/main/xwzx/xwfbh/xwfbg/200903186069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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